临规案函字〔2017〕第46号(A)
对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第487号提案的答复
张景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历史文化街区建设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创造必要条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1992年,我市被列为山东省第二批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000年,山东省建设厅和文化厅公布了我市主城区的五处历史优秀建筑,目前我市尚未有正式确认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为推动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我局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中均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做了明确的规定。
2005年开始编制的临沂市城市总体规划,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出了保护要求,明确了国家和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置和保护范围,划定了旧城历史格局保护区、历史优秀建筑的紫线保护范围,而且对遗产保护和展示利用提出了要求。在后续的规划建设中,我市严格按照总规要求,在火车站片区规划中将白庄汉墓作为城市公园进行保护,小皇山遗址已经按照规划建遗址公园并对外开放,文庙和清真寺等在保护的同时也都发挥了纪念和宗教功能,新四军军部旧址已建成新的公园和纪念馆,市级博物馆和文化中心在北城新区建成使用,沂蒙精神纪念馆在华东革命烈士陵园西侧建成使用。2005年,我局组织编制了《临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一步深化了历史文化名城的各项内容和措施。2015年,我局又组织修编了《临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泛征求了各县区和市文物局等单位的意见,并邀请同济大学规划院的专家对规划进行了指导,目前该规划经多次审议后正在优化调整过程中。
在东风东关片区改造的过程中,我局在控规编制过程中,在沂州路东侧布置了多层的商业街,建筑风格以传统中式为主,布局上采用街巷加庭院的格局,力求在满足片区拆迁还建的基础上,尽量保留沂州路的传统历史风貌特色。
感谢您对城市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规划局
2017年6月28日
建议承办分管领导:鲁佃泰 责任科室:规划编制管理科
电话:8208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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