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规划局“四化”并举加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监管
一是规划审批制度透明化。坚持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三个公开”,即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同时,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等规章制度,做到公开透明。
二是批前审查摸底实地化。收到报建申请材料后,限时进行材料审查,审查后进行实地踏勘。重点对项目用地内部及周边建设情况、与四邻用地关系、与已批项目的关系等进行实地踏勘查验。现场踏勘结束后,将实地获取的资料与报审材料进行比对,确保报建项目材料齐全、客观、真实,从源头上杜绝材料虚报、瞒报等现象的发生。
三是规划公开公示常态化。规划审批全程落实公开公示机制,在施工现场、政府网站、核发许可证前、核发许可证且建设工程放线前,对相关项目详细数据进行公示公开,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式等内容,便于群众随时监督工程建设情况。
四是规划方案评审制度化。严格践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定期召开技委会与规委会,对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集中审查和评议,并邀请规划督察员参加会议审议,将评审意见作为项目规划方案修改的依据。(平邑县规划局)